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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这个小区限售5年的房子,没交付就卖了!9年后买家为过户,把卖家告上了法庭……

宁波晚报地产号 宁波楼市报道 2022-04-26


这个小区,具体位置在鄞州与高新区交界处,波波城、陆嘉家园的南边,国际汽车城的东侧,叫“和泰雅苑”。


小区位置示意图


和泰雅苑是原江东区的一个保障房小区,里面的房子,主要是经济适用房、公租房。


其中的经适房,当时销售时候就明确,有5年的上市交易限制期——相当于“限售”5年。


今天我们要说的事件,就是关于和泰雅苑里面的一套经适房的。




NO.1



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记录,事件中这套经适房的卖家,在2010年7月31日与买家签订《房屋转让合同书》,卖掉了当时还没拿到钥匙的房子。


这套房子是原价转让的,总价约34.3万元。


当年,和泰雅苑的经适房销售均价是5888元/平方米,只相当于市价的三分之一


不过,卖家要求买家在协议签订三日内,一次性支付补偿金7万元。


同时,自协议签订之日三日内,买家要支付给卖家已付房款11万元和已付银行的按揭款2600元不到点,以后每月银行按揭款由买家以卖家的名义支付,直至付清为止。


2010年8月1日,签完合同的第二套,买家就把约定的总共应付的18.3万元不到的钱,全部付清了。


2011年3月,房子钥匙拿到,卖家将房子交付给了买家居住。交付后房子的装修及室内附加品,均由买家投入。


另外,买家一直还到2017年1月中旬,把全部银行按揭都还清了。




NO.2



这里要交代一个背景。


包括和泰雅苑在内,2009年年底时候,当时的宁波老三区总共推出了4938套经适房,供住房困难家庭申购。


当时明确规定,这批经适房在取得产权证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。5年内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,区住房保障部门有权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。另外,5年限售期满后,购房人如要转让经适房,需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,并且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优先回购。


和泰雅苑。资料图片。


因为有5年的限售期,和泰雅苑这套经适房在买卖时,双方约定,在可以上市交易时办理转让过户手续——合同中的约定是:2016年9月,房屋满5年后的第一个月内,卖家即协助买家办理过户手续。


但买家也是心大,直到按揭全部还请的2017年,都没办过户。


然后,在2019年的1月中旬,卖家来要求买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但——卖家提出,需另行付一笔好处费!


因为买家不同意给好处费,卖家便一直不配合办过户。于是,买家在2019年2月中旬把卖家告上了法庭。




NO.3



这起官司,鄞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原告即买家胜诉。


据一审判决书,鄞州区人民法院认为——

原、被告签订的《房屋转让合同书》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。涉案房产虽在该合同签订时限制交易,该限制仅对房产交易时间的限制,并非强制性禁止交易规定,且涉案合同也对办理房权变更的期限作出约定,亦未违反法律规定,双方均应按约全面履行合同。


原告已按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,合同约定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条件亦已成就,被告理应按约履行合同义务。原告要求被告协助办理涉案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,符合合同约定,本院予以支持。


卖家不服一审判决,以经适房是“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,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,出卖人需要政府行政审批”等为由,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,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,并要求买家腾退房屋。


今年1月公布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,市中院最终以与一审法院相同的理由,驳回了该卖家的再审申请。




NO.4



虽然这起官司是关于经适房的,但从“限售”的角度看,对于当下一些二手房交易也是具有借鉴意义的。


从2017年10月1日起,宁波限购政策升级,明确在海曙、江北、鄞州、镇海、北仑5区行政区域内心购买的住房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。


此即实施至今的“限售”政策。


限售的这两年多时间里,有一些楼盘已交付,当下宁波二手房市场上也不乏2年限售期未满的住房在挂售。


显然,买了这类房子,现在肯定是没法去过户的,需等限售期满才能办过户,那么,买家就有可能会碰到上述和泰雅苑经适房的那位买家类似的事。毕竟,两年之后的楼市形势、房价水平、卖家心态等等,当下是难以预料的。


所以,买限售房,还请注意交易风险!







宁波晚报记者

周科娜


编辑

葛淑雅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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